学生学习期间应修学分由六个部分组成:
1.操行学分:根据学生在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行为规范等方面表现,实行操行学分。学生操行学分的评定按《威廉希尔学生操行考核办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考核,报学工处审核。
2.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指学生在校修读的各门课程总学分。参加课程考核合格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给予相应的课程学分。一般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结算。
3.实习学分:实习学分指按照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统一安排的校内外的岗位实习学分。实习成绩以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评价为主,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习态度、实习表现、实践能力、实习考核等评定相应的实习学分。
4.专业技能学分:学校对学生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1+X证等,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标准评定相应的专业技能学分。
5.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指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获得奖励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报经教务处审核评定相应的奖励学分。
6.第二课堂学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等方面表现,实行第二课堂学分。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评定按《威廉希尔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由团委组织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进行考核。